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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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气体钢瓶及高压灭菌锅定期检验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10-19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发的《环境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及整改建议》,请使用气体钢瓶及高压灭菌锅的课题组尽快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相关设备进行检验,并按要求落实以下事项:

一、气体钢瓶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第13.2.2条,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气瓶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每半年一次,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气体钢瓶的显著位置。

二、高压灭菌锅

1、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第13.2.1条,对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进行使用备案登记;使用人需取得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并每4年复审1次。

2、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第13.2.2条,请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高压灭菌锅压力表及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高压灭菌锅的显著位置。

请相关老师给予重视,尽快落实检验及整改要求,并按时完成定期检验。

陕西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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